温家宝:政策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能拍脑袋
- 编辑:一脉相承网 - 67温家宝:政策要从农村实际出发不能拍脑袋
那一刻我很緊張,我感到敵意,我並不想殺人,但它還是發生了……」他再次請求原諒。
每天早上9點30分,北韓電視上定時出現一位聲音輕柔的官員,除了報告新增的發燒人數和死亡人數,並解釋北韓的防疫措施這首〈關於男人〉,與其說是陳昇個人心境的陳述,其實更貼近了像楊騰佑這類音樂人的飄移與徬徨情緒,那是一種在任性與負責任之間的拉拔,如實地寫進(或者說彈進)了歌裡,也成為如此動人的旋律。
在〈把悲傷留給自己〉與母語團體「新寶島康樂隊」陸續獲得成功之後,陳昇興起了組成自己樂團的念頭,於是在1995的專輯《恨情歌》中,第一代的「恨情歌樂隊」就此登場,他們是:貝斯手趙家駒、鼓手李盛佑、鍵盤手林秋伊,以及兩位吉他手陳傑漢、楊騰佑。1997年底,我第一次參與了陳昇的跨年演唱會,開場之前,舞台兩旁大螢幕播放著樂手、團員、工作室成員的各種訪談,有的說要唱到天涯海角,有的說要賺大錢,而我印象最深刻的,卻是小楊老師所說的一段話,大意如下: 「如果一種事業有成,人們會稱呼他為什麼家,例如藝術家、科學家。我最大的願望,就是被叫做一名吉他手,這樣人家就會記得我是一個彈吉他彈得很厲害的人。最初出道的時候,陳昇是以吉他手兼歌手的角色進入人們耳中的,儘管也有口琴穿插演出,主要的樂器仍是一把簡單的木吉他,和他多方位的詞曲創作,組成陳昇的最早幾張專輯,並不時與China Blue樂隊合作。」就這樣,陳昇將這段旋律,譜上了有感而發的想法,便成了這首兩人合作而成的〈關於男人〉。
那句「沒有玩具的孩子最落寞,可是沒有夢的男人是什麼?」儼然就是這種「任性的大男孩」與「追尋夢想的男人」之間,最深刻無解的追問。再不然,專業一點也可以是什麼師,例如老師、醫師。為了保住官股顏面,蔡不惜以辭去職位逼扁放手,希望民股在當選席次過半後自動請辭,以官股董事過半為底線。
另一方面,前總統陳水扁推動二次金改,鼓勵金融機構合併,中信金控預備入股兆豐金控,中信慈善基金會董事長辜仲諒,於16年前被控擔任中信金控副董事長期間,利用紙上公司紅火買賣、炒作連結兆豐金控的結構債,遭檢調質疑違法操縱兆豐金控股價,藉此獲利10億元,歷審均認定他觸犯《銀行法》背信等罪。這個案件,直到去年高院更二審才大逆轉改判辜無罪,但經檢方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前審未詳加調查辜有無背信故意,也沒說明取捨的理由,撤銷辜無罪判決,再度發回更審。費鴻泰在一次質詢中,爆料鄭的交際費高達上億元,把當時的行政院長謝長廷、財政部長林全,問到啞口無言。還可留言與作者、記者、編輯討論文章內容。
立刻點擊免費加入會員。之後,鄭深池試圖重新建立與蔡總統及蘇院長關係的訊息,在紅火案發回更審的敏感時刻傳出,也遭懷疑,或許是擔心自己被火焚身,消息是放給懂得揣摩上意的司法界。
鄭身為兆豐金董事長,是最佳內應,雙方裡應外合,中信辜家拿下兆豐金只是時間的問題,只是鄭走的都是旁門左道,也害得辜弊案纏身且亡命日本,不勝唏噓然而,弔詭的是,觀察各國經驗,真相的調查與揭露,不必然帶來社會的和解,相對的,和解也未必是以充分的事實調查與公開為前提,尤有甚者,如加害人沒有公開承認其犯行,不法也沒有被確認與釐清,也無法通往和解。未來,我會在總統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用最誠懇與謹慎的態度,來處理過去的歷史。轉型正義的台式路徑依賴 比較政治與制度的分析中,關於某種制度的選擇,從來不是「心所嚮往」、「東施效顰」的那種「日本明治維新式」,看看國際上那個較優較美。
文: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2016年5月20日,第14屆總統就職演說,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小標下,蔡英文總統提及:「新政府要承擔的第三件事情,就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可以輕易地發現:台灣並沒有如此國際上通行的,卻有一非常本土化的「變異體」:作為行政院下屬機關的「委員會」,夾雜許多任務的雷同,卻有著根本性質與功能的迴異。挖掘真相、彌平傷痕、釐清責任。Photo Credit: 中央社 真相/和解的弔詭辯證 蔡總統2016520就職演說提到的「真相與和解委員會」,在Hayner定義之真相委員會上,再加入「和解」,遣詞用字如此精準,這不會是誤會或寫錯作文,顯然是仰望如雷貫耳的南非真相與和解模式(Truth & Reconciliation),在曼德拉結束黑白種族隔離之後。
不是聚焦於單一具體事件,而是針對一定期間內特定的、主要由國家所主導的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道法等事件,試圖做一整體的描繪。更關鍵的,往往是社會文化的背景、國民普遍的政治意識與偏好、乃至於統治菁英的認知與慣性。
然後,沒有出現轉型正義。追求轉型正義的目標是在追求社會的真正和解,讓所有台灣人都記取那個時代的錯誤」。
如同南非屠圖主教所說:揭露就是癒合(Revealing is healing),述說著一個真相與和解機制的最高目標。各國經驗看來,少有人主張或堅持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是唯一或最有效處理體系不法的方式,尤其在轉型正義形成的一開始,直接標榜無刑罰、與刑事追訴截然切割,類似的選擇已得不到普遍支持,甚至同樣站在「最終要和解」的目標上。委員會通常是暫時的、僅有一定期間的存續(多為二至三年),以最終提出對於其發現的報告,作為結束。至於應該如何著手呢?總統繼續說道:「我們將從真相的調查與整理出發,預計在三年之內,完成台灣自己的轉型正義調查報告書。委員會通常被賦予一定的公權力,以便有效取得相關資訊,為使其得以挖掘並進入敏感議題而享有相當之保護,同時,其最終報告,將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蔡總統帶領下的民進黨政府,擁有國會決定性多數,越形鞏固台灣的揚棄「遺忘政策」、「壓抑政策」,在「和解政策」的光譜中,從單純的事實揭露,尋求和解,似乎漸次走向浮現「加害人圖像」的端點。
台灣的轉型正義路徑,也同樣呈現那種「台式路徑依賴」。我們將會依據調查報告所揭示的真相,來進行後續的轉型正義工作。
從此以後,過去的歷史不再是台灣分裂的原因,而是台灣一起往前走的動力」。轉型正義淡化不見了 2020年5月20日,第15屆總統就職演說,以國家建設工程為核心內容之餘,一小段「國家體制強化及民主深化」中,蔡總統提到憲改(雖只18歲公民權),強調轉型期的司改與國民法官,略提及行政院組織改造、監察院人權委員會,考試院轉型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
2016年8月,上任未及半年的多數新科立委,在上任甫兩個月的層峰領導下,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處理黨國時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國庫通黨庫」,以違反實質法治國原則、濫用政黨權力威勢地位而取得之不當財產,以昔日國家體系性不法行為為對象的轉型正義工程,進入嶄新階段,在昔日以補償為主軸的手段之外。2017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促轉會任務之一,「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事實真相,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往前更踏一步:不僅要回復歷史真相,還必須釐清加害者責任。
如蔡總統第一任的民進黨政府,有意要推動轉型正義,則顯然採取不同的路徑,只是不免啓人興趣與疑竇:新的路徑為何?為何要放棄明確而毫不含糊的承諾?背後的轉折與考量是什麼?更重要的,台灣社會,或甚至只是綠營或民進黨內,產生如此改弦易幟的原因與動能為何? 研究真相委員會的知名學者Priscilla Hayner,觀察各國,描述其特徵:由國家所授權或支持成立的,以「過去」為焦點的委員會2017年12月27日,總統公布《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促轉會任務之一,「回復威權統治時期相關歷史事實真相,釐清壓迫體制加害者及參與者責任」,往前更踏一步:不僅要回復歷史真相,還必須釐清加害者責任。不是聚焦於單一具體事件,而是針對一定期間內特定的、主要由國家所主導的人權侵害、違反國際人道法等事件,試圖做一整體的描繪。蔡總統帶領下的民進黨政府,擁有國會決定性多數,越形鞏固台灣的揚棄「遺忘政策」、「壓抑政策」,在「和解政策」的光譜中,從單純的事實揭露,尋求和解,似乎漸次走向浮現「加害人圖像」的端點。
然而,弔詭的是,觀察各國經驗,真相的調查與揭露,不必然帶來社會的和解,相對的,和解也未必是以充分的事實調查與公開為前提,尤有甚者,如加害人沒有公開承認其犯行,不法也沒有被確認與釐清,也無法通往和解。轉型正義的台式路徑依賴 比較政治與制度的分析中,關於某種制度的選擇,從來不是「心所嚮往」、「東施效顰」的那種「日本明治維新式」,看看國際上那個較優較美。
更關鍵的,往往是社會文化的背景、國民普遍的政治意識與偏好、乃至於統治菁英的認知與慣性。2016年8月,上任未及半年的多數新科立委,在上任甫兩個月的層峰領導下,通過《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處理黨國時代政黨及其附隨組織,「國庫通黨庫」,以違反實質法治國原則、濫用政黨權力威勢地位而取得之不當財產,以昔日國家體系性不法行為為對象的轉型正義工程,進入嶄新階段,在昔日以補償為主軸的手段之外。
至於應該如何著手呢?總統繼續說道:「我們將從真相的調查與整理出發,預計在三年之內,完成台灣自己的轉型正義調查報告書。台灣的轉型正義路徑,也同樣呈現那種「台式路徑依賴」。
轉型正義淡化不見了 2020年5月20日,第15屆總統就職演說,以國家建設工程為核心內容之餘,一小段「國家體制強化及民主深化」中,蔡總統提到憲改(雖只18歲公民權),強調轉型期的司改與國民法官,略提及行政院組織改造、監察院人權委員會,考試院轉型為國家人力資源部門。各國經驗看來,少有人主張或堅持真相與和解委員會是唯一或最有效處理體系不法的方式,尤其在轉型正義形成的一開始,直接標榜無刑罰、與刑事追訴截然切割,類似的選擇已得不到普遍支持,甚至同樣站在「最終要和解」的目標上。文: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2016年5月20日,第14屆總統就職演說,在「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小標下,蔡英文總統提及:「新政府要承擔的第三件事情,就是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如同南非屠圖主教所說:揭露就是癒合(Revealing is healing),述說著一個真相與和解機制的最高目標。
然後,沒有出現轉型正義。我們將會依據調查報告所揭示的真相,來進行後續的轉型正義工作。
委員會通常是暫時的、僅有一定期間的存續(多為二至三年),以最終提出對於其發現的報告,作為結束。委員會通常被賦予一定的公權力,以便有效取得相關資訊,為使其得以挖掘並進入敏感議題而享有相當之保護,同時,其最終報告,將帶來一定程度的影響。
未來,我會在總統府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用最誠懇與謹慎的態度,來處理過去的歷史。可以輕易地發現:台灣並沒有如此國際上通行的,卻有一非常本土化的「變異體」:作為行政院下屬機關的「委員會」,夾雜許多任務的雷同,卻有著根本性質與功能的迴異。